为进一步加强作者、编辑及审稿专家的职业伦理素养,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中国农机化学报》编辑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等相关出版伦理规范,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中国农机化学报》出版道德规范。
1.作者职责
(1)署名作者必须是论文的实质性贡献者,作者署名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并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和单位署名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变更时,论文主要负责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需向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陈述理由,并由所有署名作者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在修改稿中更改。
(2)作者应确保论文的内容是原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无抄袭、伪造和一稿多投问题,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文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和/或文字,应当以参考文献的形式引用。编辑部对所有投稿使用CNKI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或万方检测—学术预审版进行筛选,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3)作者应保证所投稿件无学术不端行为,如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署名不实、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虚假注释、引用他人著述未注明出处等。
(4)当作者发现自己发表的论文有重大错误或不准确时,尤其是非主观故意的错误,作者有义务及时通知编辑部,并配合编辑部撤回论文或发表适当的“更正”声明。
2.审稿专家职责
在同行评议过程中,评审专家应遵守以下伦理规范:
(1)评审专家在收到审稿邀请时,应首先了解期刊的定位及审稿要求。审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向与所评审的稿件是否匹配,如不匹配,应及时、明确告知编辑,并建议更换评审专家。
(2)评审专家应审视自己的时间是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稿意见。如果不能,应及时告知编辑,或与编辑协商一个可接受的审稿时间,避免故意拖延审稿工作。
(3)评审专家应以维护学术诚信,尊重学术自由为原则,运用其专业知识、优秀的判断能力,对稿件及其内容的优缺点做出诚实、客观、公正的评估,及时给出合理、有建设性的评审意见。避免含有对其他人未经证实的或恶意批评以及不公平的内容,避免提出无根据的指控。
(4)评审专家应审视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是否与所评审的稿件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如果存在,应及时告知编辑,声明所有相关利益关系,避免利益冲突。如果不能确定某些关系是否构成可能影响稿件公正评审的利益冲突,应咨询编辑以获得进一步的建议。
(5)评审专家应遵守同行评议的保密原则,避免在评审过程中以及审稿完成之后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稿件内容及相关信息。
(6)评审专家在审理稿件时不应受稿件来源、作者国家、机构、种族、宗教、政治信仰、性别或其他外在因素的影响,避免受商业利益的驱动。
(7)未经期刊编辑部许可,评审专家不得将论文转给其他人(同事、学生等)审理。
(8)评审专家在审稿过程中应检查稿件中是否存在重复发表、剽窃、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如果怀疑存在这些行为,应及时告知编辑,并提供相关证据信息。
(9)评审专家仅能建议增加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重要参考文献,不应仅为了提高引用次数或曝光度而建议作者引用本人或其同事的文章。
(10)在提交审稿意见后,审稿专家如果获得相关信息足以影响最初的反馈或建议,应及时联系编辑。论文出版后,如果发现任何审稿过程中未发现的问题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应及时告知编辑部。
3.编辑职责
为保证同行评议过程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期刊编辑必须遵循以下学术道德规范:
(1)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应仅依据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读性等论文本身内容及与期刊收稿范围匹配度对论文做出接受、修改或退稿的决定;
(2)编辑不应对作者的工作单位、性别、专业职称、学术荣誉等存在偏见;
(3)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一方面对作者的研究内容保密,另一方面对审稿专家的信息保密;
(4)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外审专家的同行评议过程,确保同行专家独立地给出评审建议;
(5)对于作者推荐的评审专家,编辑应认真审核其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学术背景是否与该文的研究背景相符,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谨慎决定是否需要送审给推荐专家;对于回避的专家,若作者给出的理由充分,应尽量尊重作者选择;
(6)编辑应回避选择与作者具有利益冲突(如项目组成员、同事关系、同学关系、亲属关系等)的专家审阅其稿件;还应自觉回避与自身有利益冲突(参与论文撰写、项目研究,或者与作者具有同门关系、亲属关系)的稿件的送审工作;
(7)编辑应通过在必要时发布“更正”信息和撤稿,以及追究涉嫌研究和出版中的不端或不当行为,来保护已发表记录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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